

在如今追求美丽的社会中,美白祛斑产品备受追捧。然而,由于其属于特殊化妆品,安全风险较高,国家对这类产品实行注册管理。不是所有标注"祛斑"和"美白"的产品都可以直接上市销售. 调查发现,一些产品根本没有经过国家药监局的注册审批就开始生产和销售. 这还远远不是问题的全部。根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上周发布的美白祛斑产品比较试验结果显示,在45批次样品中,有7批次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其中,5批次样品的重金属汞超标倍数达到上千倍,而1批次套装样品的日霜中还检出禁用激素超标达到上百倍. 这7批次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样品没有查询到注册备案信息,而这些样品都来自淘宝平台.

消保委工作人员指出,对于美白祛斑类化妆品来说,通过审批注册并公示注册信息是最基本的安全保障程序.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祛斑美白类产品属于特殊化妆品,必须经过国家药监局的注册审批才能生产和进口. 因此,这7款产品都不符合条例第59条的规定. 这7批次样品在淘宝平台销售,分别来自以下店铺: "四季美妞"的"纤丽增白祛斑王","美白祛斑白里透红美容店"的"宝相花美白霜","智慧甜小蜜"的"采妮雅特效强力祛斑套装","美容保健器材折扣店"的"松竹精华美白套装","扬子美妆店"的"白里透红中药美白日霜","四季美妞"的"青春素七天强力祛斑霜",以及"美白祛斑白里透红美容店"的"青芝美7天速效祛斑霜".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监督部主任赵鑫表示,未经注册的美白祛斑化妆品是不允许生产和销售的. 只有经过注册并获得国妆特字号的产品,企业和销售人员才能宣称具有美白祛斑的功效. 否则,是不允许进行功效性宣传的. 此外,7批次无注册备案信息的样品还存在其他问题。淘宝平台没有履行审核监管责任,未对销售产品的信息真实性和质量安全进行审核.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居上指出,电子商务平台销售此类产品时,平台有审核和监管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平台应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进行审核,并对消费者的安全提供保障. 否则,如果消费者受到损害,平台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册流程可以保证消费者使用美白祛斑产品的基本安全. 为了确保注册制度的有效实施,国家对注册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第一步是提交检验检测机构的产品申请,接下来是评估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最后是获得注册证号并公示注册信息。只有经过这一流程,产品才能在市场上合法销售,消费者才能放心购买和使用.
总之,美白祛斑产品的注册管理对于消费者的安全至关重要. 只有通过严格的注册流程,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才能保证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 同时,电子商务平台也应承担审核和监管责任,确保销售产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只有多方共同努力,才能营造一个安全可靠的美容市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