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2日,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透露,一起涉及“外嫁女”腾退安置补偿争议的案件,被选为北京市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典型案例. 这个案件围绕农村地区安置补偿工作中常见的妇女群体权益保护问题展开,通过综合解决民事纠纷和行政争议,成功解决了长达十年的矛盾,并有效避免了诉讼程序的无意义延续.
王女士是这起案件的当事人,她合法继承了一块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是这座房屋被拆除后,安置补偿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于是在2018年底,王女士向相关部门提交了征收补偿申请书,然而对方的回复并未让她满意,于是她将此案诉至法院. 一审和二审法院都以王女士的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为由驳回了她的起诉,随后她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经过检察机关的调查核实,发现王女士在十多年前外嫁后,通过一起生效的民事裁决获得了某个村的宅基地上一部分房屋的所有权. 2012年,该村启动了腾退改造项目,而涉及的房屋就位于此项目之内。然而,村委会认为王女士是“外嫁女”,并以她的户籍不在本村为由,不承认她是腾退安置的对象. 同时,他们还声称涉及房屋的宅基地上的所有房屋已经全部补偿完毕. 双方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这个问题就这样拖延了多年. 检察机关认为,王女士基于她合法拥有的房屋被拆除,在腾退补偿安置中有获得相应财产补偿的合法权益. 村委会以她没有本村户籍为由,否定了王女士获得补偿的资格,进而拆除了相关房屋,这样的行为既缺乏正当性和合理性,也侵害了她的合法权益. 虽然一审法院的裁定没有问题,但是在处理这个案件时应该更加注重保护“外嫁女”的合法权益。因此,检察机关在全面审查和精准监督基础上,重点审查了行政争议背后的根本问题. 在安置补偿问题上,应该综合考虑腾退政策和户籍待遇等多方面的因素,以基本居住权益是否得到保障为判断原则. 这既符合宪法中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精神,也符合民生保障对人居环境的要求.
检察机关针对此案进行了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通过走访村委会、多次释法说理、沟通协调,研究解决争议的方法. 他们主动与各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疏导情绪,讲解法律原理,促使双方从最初的拒绝和抵触,逐渐理解并配合,突破了沟通障碍. 最终,他们通过重新签订腾退安置补偿协议,彻底解决了争议的根源,综合解决了长达十年的民事纠纷和行政争议.
农村地区对于“外嫁女”权益的侵害主要集中在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以及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等方面. 目前我国的法律并没有对“外嫁女”作出与普通村民不同的特殊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检察机关在审查此案时,全面考虑了行政争议背后的根本性问题,并且以保障基本居住权益为准则,维护了王女士的合法权益。
这个典型案例的涌现,进一步彰显了北京市相关部门和检察机关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的积极作为。他们以法律为基础,通过多方沟通、协调和解决争议的方式,成功化解了长期存在的矛盾,为广大妇女儿童的权益保护树立了典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