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厉打击和整治非法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等违法犯罪活动,三亚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旨在从源头上斩断这种违法行为利益链条,挤压电信诈骗黑灰产业犯罪空间,切实群众切身利益。
根据和省厅有关“断卡”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三亚市始终对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零容忍态度,并采取了坚决严厉打击措施. 为此,特向社会公布了2023年第一批111名金融惩戒人员名单.
根据《国反电信诈骗法》、《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和《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戒治理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等相关规定,对于被设区市级以上机关认定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包括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单位和个人以及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单位和个人,银行将采取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包括支付宝、微信渠道)等措施,并在三亚市全域范围内未来五年内禁止其开立新银行账户.
以下是111名金融惩戒人员名单:
警方提醒,根据《国刑法》第287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实施犯罪,并为其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者,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而根据《国反电信诈骗法》第31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等,并且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也不能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等。
广大市民群众应当妥善保管自己银行卡和手机卡,切勿因为贪图小利而出租、出借、银行卡、电话卡,否则很可能无意中成为犯罪分子“帮凶”,并将受到法律严惩. 如果发现有买卖“两卡”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向机关举报.
转自:三亚警方 来源:海南特区报举报/反馈.